关于补充选聘贫困家庭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公告
日期:2018-09-25 浏览

 为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澄府[2018]19号)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社会补充选聘贫困家庭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补充选聘岗位为相关镇(街道)及区直单位公益性岗位(包括:公共设施维护、治安保卫、环卫保洁、花木保绿等社会管理类、公共服务类和其他公益性岗位)。补充选聘名额共7名。
    具体服务单位、岗位及人数: 

任务单位及岗位
选聘人数
任务单位及岗位
选聘人数
凤翔街道 治安保卫
1
东里镇 环卫保洁
1
莲下镇 环卫保洁
1
莲华镇 环卫保洁
1
莲上镇 环卫保洁
1
区直单位 环卫保洁
1
溪南镇 环卫保洁
1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区户籍,男性年龄在18—55周岁(196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女性年龄在18—48周岁(197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和处于无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建档立卡(在《澄海区贫困劳动力有就业意愿人员登记表》登记入册的人员)的贫困家庭劳动力;(2)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必须是持《特困职工证》、或《扶贫手册》、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或《残疾证》的贫困家庭劳动力;(3)在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社所进行失业登记并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4)经健康检查,身体无存在重大影响工作的障碍。
    二、合同期限和薪酬待遇
    合同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与选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服务期为二年,合同期满不再以购买公益岗位服务方式续聘。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情形的,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薪酬待遇:公益性岗位服务的选聘人员在合同期间,其工资待遇按2200元/人.月确定。
合同期间,选聘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实际聘用单位和选聘人员按照规定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实际聘用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选聘人员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实际聘用单位从选聘人员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
    符合汕头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11]275号)所要求条件的,可在上岗前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社所和区人社局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聘用每满一年期由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提交有关资料向区人社局就业股(或就业管理中心)申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9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学历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簿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大1寸彩色相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现场报名并填写《澄海区公益性岗位选聘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报名表》。
    资格审查:由澄海区人社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形式
    由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面试评委组。面试时,由各评委根据选聘人员情况,综合进行评定给分。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的自我认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形象等方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经面试评定后确定补充选聘对象。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澄海人力资源网"网站(www.chrlzy.com)发布公告,公布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组织体检
    选聘人员自行到区人民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结果送区人社局,经甄别为身体无存在重大影响工作的障碍方为合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澄海人力资源网"网站发布公告,公布选聘结果。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公示中发现问题的,不予聘用,可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和人员上岗
    由区人社局对聘用人员组织岗前教育培训,进行政策法规、职业道德等知识宣讲和教育。聘用人员上岗时间统一为:2018年11月1日。
    咨询联系电话: 85863845
    监督电话: 85876410
    办公地址:汕头市澄海区中心城区文祠东路307号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日